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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 作者:临沂市交通建设协会 | 发布时间: 2019-11-26 | 18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10:4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水平,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0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发挥标准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品质提升等领域的约束引导、桥梁纽带和技术支撑作用,确保与国家、行业标准协调统一,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充分体现山东本地气候、地理、环境等特点。

鼓励申报单位自愿将具有成熟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地方标准转化。申报单位将专利转化为地方标准,应声明以公平、合理、无歧视为基础,免费许可在实施地方标准时实施其专利。

二、申报范围

1.针对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美丽村居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公益类工程建设标准。

2.涉及关键技术指标提档升级的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修订,重点是2018年、2019年复审结果为修订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项目。

3.其他当前亟需要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书》(可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中定额站栏目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17/10/24/art_6033_394295.html下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省标准定额站。

四、申报要求

1.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主编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或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能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2.申报项目不得作排他性技术规定,不得指定或隐含指定任何技术产品、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信息。

3.申报单位提交所申请标准涉及专利的检索情况及声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书》的同时提交标准编写草案,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5.项目申报的内容要完整,理由要充分,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一致。

五、其他事项

1.经2018年、2019年复审需要修订的标准,原则上是原主编单位申报,逾期申报或没有申报的,我厅将更换主编单位或废止该项标准。

2.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我厅下达编制计划的主编单位,原则上不再接受该单位的申报项目,原有项目计划我厅将更换主编单位或取消计划。

联系人:省标准定额站  张少红,联系电话:0531-87087056,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1204室,邮政编码:250001,电子信箱:zsh7056@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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