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文件要求,经综合考评,认真研究,拟推荐潍坊市安丘市、烟台市莱州市、淄博市临淄区、青岛市即墨区、济南市章丘区、临沂市费县、德州市禹城市、聊城市临清市、威海市文登区、威海市乳山市、泰安市东平县、东营市广饶县、济南市莱芜区申报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月13日-6月17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62281。
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