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届“公路重点工程新闻宣传典型案例”系列征集活动的注意事项
为助力各企业单位申报更高效、更顺利,征集活动工作委员会在首届征集活动的基础上,特梳理活动申报中常见问题。
一、申报截止时间
二、哪些项目可以申报?
围绕2024年全国公路交通领域在建或已建成尚未通车或当年度开工当年度运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十四五”规划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中公路领域相关重大项目,如高速公路大通道联通工程、沿边沿江沿海出疆入藏公路通道工程、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交旅融合等公路工程创新业态项目等,以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参与申报。
三、关于申报内容
1.各单位申报的事迹资料内容应详实具体,宣传内容应包括宣传体系、宣传方案、线下活动、细节做法等。
2.各单位申报的“典型案例”的名称须由各单位自主命名,案例名称可根据项目重大难点特点、系列宣传方案、现象级破圈特色亮点等方面拟定。例如:《万吨桥跳“双人舞”!雄信高速跨赣韶铁路双幅转体桥成功转体》《中铁交通南横高速:通往乡村振兴的幸福路》《樟吉改扩建项目“厂外无厂”综合厂站、创新创优开展及智能建造系列宣传》等。(注:不可直接将工程项目节点、进展命名为标题。例如《XX大桥首个索塔塔柱施工完成》《XX国家高速公路XX段工程通过交工验收》等)。
3.申报材料中的申报单位、所在项目工程的名称应提供全称和简称,便于活动期间的网络投票、名单公布等。例如:[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百色—那坡—平孟高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建设指挥部](全称),那平高速指挥部(简称)。
4.申报材料中的人物、团队、项目照片要求清晰真实,不可添加水印,照片内不含党旗、党徽、国家领导人照片等,每张图片存储大小不低于2MB,不大于10MB。
5.申报的“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至少提供工作照、生活照、一寸照各1张,其他申报类目至少提供3张项目或团队照片。
6.申报涉及的项目照片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均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四、关于“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团队)”
1.申报的“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团队)”,必须为专职从事宣传工作的干部职工或宣传团队。
2.申报“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团队)”的申报资料中涉及的人物(团队)所获奖项,必须为宣传工作所获奖项,其他领域获奖情况,不作参考。
五、关于征集活动
1.推荐单位要对所申报的典型案例、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团队)、优秀项目部(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其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方可将申报资料递送给活动办公室。
2.根据征集活动相关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供纸质版资料(邮寄至活动办公室)和电子版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二者缺一不可。
3.各企业单位申报材料对接人应固定,如有更换,请及时提供新的对接人联系方式,或联系征集活动工作委员会闫可欣,联系电话:010-84990788-1239,邮箱:glzdgct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