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财政筹集58.6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为全力兜牢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山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深入挖掘潜力,加大保障力度,共筹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8.6亿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省财政厅综合考虑救助对象人数、财政困难程度以及工作绩效等,按因素分配法整体切块下达,并重点向贫困程度深、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的地区予以倾斜。所分配资金不再明确到具体救助项目,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切实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