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对全行业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进行安排部署。一是集中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围绕保障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的针对性措施。二是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求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宣贯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是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要求企业结合实际,针对重点运输设备、重点基础设施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抓好整改。营运车船方面,加强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情况的排查,重点检查电路油路、发动机舱、电池仓以及罐体安全技术性能以及动态监控、逃生、灭火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旅客运输方面,加强对安检设备、疏散通道、应急标识、消防设施等的排查,重点检查实名制售检票,落实好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水路运输领域严格执行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公路运营方面,加强对标志标线、护栏等安防设施的排查,严格公路养护作业管理,合理安排作业计划,确需作业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设置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港口仓储装卸、交通工程建设方面,重点针对高空、受限空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和大型起重、吊装、挖掘以及危险货物储罐、管线等,做好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四是集中开展一次应急预案评估。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特点,组织对应急预案开展一次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在事故先期处置、防灾避险自救、紧急逃生疏散、应急装备使用能力。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性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的有效性。加强值班值守,遇有突发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决避免盲目施救,严防次生灾害和衍生事故的发生。
通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灵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监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