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公路省际瓶颈路段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打通国家公路省际瓶颈路段,畅通国家公路网络,提高国家公路网通行效率和整体效能,支撑构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通知》指出,国家公路省际瓶颈路段是指相邻两省(区、市)的国家高速公路一方已建成、另一方尚未开工建设的未通路段,或一方已开工一年以上、另一方尚未开工建设的未通路段,或两方均未开工建设且里程之和不超过100公里的路段;相邻两省(区、市)的普通国道现状技术等级相差两级及以上,或现状一方已建成、另一方为待贯通,或两方现状均为待贯通且里程之和不超过60公里的路段。
《通知》明确,将以位于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城市群、都市圈、欠发达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范围内的国家公路省际瓶颈路段建设为重点,持续破除国家公路省际瓶颈制约,提高国家公路网供给能力和整体效能。到2025年,国家公路网既有省际瓶颈路段基本消除,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展望到2035年,国家公路省际瓶颈路段现象得到根本性解决,省际衔接顺畅、路网系统完备、管理服务优质、工作机制健全。
《通知》要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通道和土地资源等的储备和预留,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省际跨江跨河工程的技术方案比选和经济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及投资规模;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提升国家公路省际路段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