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10多天的试行之后,
18日下午,济南交警支队发布通告,
明确自8月24日起在济南泉城路
正式实行分时限行措施。
在工作日19时30分至24时,
休息日及节假日上午11时至24时,
禁止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在内的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具体如下:
一、工作日19时30分至24时,休息日及节假日上午11时至24时,泉城路禁止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在内的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应急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及公交车除外。
其他时间,车辆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二、必须经泉城路通行的驻区车辆,按照规定报备后通行。
三、对违反规定驶入泉城路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8月24日起实施。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编辑:daid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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