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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例胡某某曾在兰田步行街上班!平邑确诊病例7名亲属被确定为“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
来源:临沂日报 | 作者:临沂市交通建设协会 | 发布时间: 2020-02-06 | 1010 次浏览 | 分享到:

确诊病例胡某某曾在兰田步行街上班!平邑确诊病例7名亲属被确定为“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

兰山区

关于查找胡某某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胡某某,曾于2020年1月15日至1 月23日在兰田步行街末末童装店上班,营业时间每天10点至 19 点;1月17日中午、1月18日中午、1月21日中午在兰田步行街一煎饼摊买菜煎饼;1月19日13点30 分、1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在兰田步行街磊磊牛肉板面购买板面;1月20日14点在解放路与八腊庙街往北约150米的甏肉米饭买盒饭;1 月21日19点30分左右、1月23日12点左右在西关农贸温州八珍风干鸡购物;1月24日22点至次日0点30分(除夕夜)在义堂镇甘露寺祈福1月29日10点至12点、1月30日9点至9点30分左右到金雀山小区卫生所就诊治疗。现紧急寻找该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曾在该时段在该地点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 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也应立即居家隔 离观察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临沂 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尽量自己 开车或拨打 120。同时自发现时起,请即拨打兰山区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 并跟踪随访。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98321。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199798。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5 日

平邑确诊病例7名亲属

被确定为“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

各位市民:

 

2月4日,平邑县发生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进一步调查检测发现,2月5日其7名近亲属又被确定为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5名人员的密切接触人员已全部找到,2名人员活动轨迹清晰但目前仍有部分密切接触人员无法确定。现将2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月1日,管某某(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女,23岁),于14:30-15:30在柏林镇南林村联合万家超市购买了料酒和蔬菜

 

2月2日,经县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管某某与其奶奶陈某某(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76岁)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下列就诊活动15:10—16:10先后在县人民医院内科门诊、心电图室、妇科门诊、B超室外候诊区、药房等处进行就诊、检查、取药等活动,16:20-16:30到县人民医院南门对面的超市购买了毛巾等日用品,16:40左右于县人民医院南门租乘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回到柏林镇柏林村,司机为60岁左右的男子。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两名“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时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平邑县人民医院(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0539-5253619),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关于沂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的公告

 截至2020年2月4日24时,临沂市沂水县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3例,其中1例已治愈出院,其最后接触者已超过潜伏期14天。现将其余2例患者的居住地及行动轨迹发布如下:

 一、徐某,男,33岁,富官庄桃洼村人,居然之家职工,居住地为沂水县信合家园小区。

2020年1月15日在北京国际饭店参加居然之家年会。

17-18日,集体到居然之家北京分公司参观。

19日11:00乘坐北京至泰安高铁13:00到达泰安,打出租到泰安泰山温泉度假酒店入住。19日晚在居然之家山东分公司一起聚餐。

20日上午自驾回沂水。

21-22日,在居然之家沂水店独自值班。

23-25日自驾回富官庄镇桃洼村过年。26日从桃洼村回沂水,下午 14:00左右到临沂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在急诊科输液一天。

27日-28日,到裕丰门诊输液。

28日21:00到中心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平稳。

 

二、武某某,男,24岁,武汉大学学生,居住地为沂水县道托镇余粮村。

2020年1月20日,乘坐南方航空公司CZ3785航班从武汉出发,12:30左右到达临沂机场,在机场大厅吃午饭后乘机场出租车到河东区香港路2号尚客优快捷酒店(临沂机场店)休息,然后打滴滴快车(车牌鲁Q 5X513)到河东汽车站,18:30乘坐河东至沂水客车(鲁Q8521W)回到沂水。

1月22日下午13:30乘坐圈里至沂水城乡客运(鲁QP0555),在沂水县商业宾馆下车,乘坐出租车到中心医院就诊,之后回家。

1月26日,我县接到CZ3785航班有确诊病例、武某某为密切接触者的推送信息后,立即将其送至沂水县下古村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1月27日-31日隔离观察无任何症状。

1月31日对其检测结果为阳性,

2月1日10:00由诸葛镇中心卫生院送患者到临沂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武某某病情平稳,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控措施:立即居家隔离,不要外出,及时用电话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登记备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沂水籍乘客请与沂水县疾控中心联系,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联系电话:2216157,13864971864

 

沂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兰陵县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的公告

2020年2月1日,兰陵县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朱某安(男,51岁,系武汉返乡人员,向城兴明人,现居住在卞庄街道)。1月22日(腊月二十八)乘货车(鲁Q7H9L6)从武汉返回兰陵。1月30日(正月初六)晚出现发热、头晕症状,到县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随即被隔离,2月1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目前,该患者在定点县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活动轨迹1月22日(腊月二十八),乘货车(鲁Q7H9L6)从武汉返回兰陵。1月26日(正月初二),出现鼻塞症状,上午到东苑社区服务站就诊,进行采血化验。1月28日(正月初四),上午9:00左右到卞庄街道卫生院南院内科门诊就诊后,在二楼大厅输液。1月29日(正月初五),上午9点左右再次到卞庄街道卫生院二楼大厅输液;上午10:00左右,到清水湾小区门口宝庆超市购买煎饼和咸菜。1月30日(正月初六)上午10点第三次到卞庄街道卫生院二楼大厅输液。晚上20:09分联系卞庄镇卫生院随访人员,告知其发烧、头晕。之后自驾到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被隔离。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不要外出,请及时与所在村居、乡镇联系,居家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与兰陵县疾控中心联系,并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患者有关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联系电话:5285120   18763761928

其余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兰山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傅某某,曾于2020年1月16日9时至13时在临沂宾馆沂蒙路店贵宾楼二楼参加婚礼;16至20日早5时至7时,在滨河西路金雀山路至啤酒广场段进行晨练;21日15 时许,去新华路北段路西华为手机专卖店买手机;27日8时至11时,到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现紧急寻找该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曾在该时段在该地点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也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临沂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尽量自己开车或拨打 120。同时发现时起,请即拨打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电话:8198321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199798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患者傅某某,为1月29日确诊的傅某某之子,1月29日,疾控机构到其家开展流调、采样事宜时,发现其有发烧等症状,随即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接走隔离。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2020年1月18日上午7点至8点左右,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傅某某曾经到罗庄区盛庄街道花埠圈社区购买牛肉,期间现场接触4至5人

 

上述时间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同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小区物业。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打电话报告所属社区、单位、小区物业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并在家中等候安排,期间不要接触任何人。

 

2、相关人员请立即拨打电话报告罗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39-8256703,或电话联系所属社区、单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跟踪随访。

 

罗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河东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河东区确诊病例林某某、郑某某,曾于2020年1月26日到河东区人民医院就诊,当日17:19-17:29 、17:43-17:52 、18:11-18:21等时间段在门诊楼挂号处,17:45-17:55在三楼化验室处,现紧急寻找该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请曾在该时段就诊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也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同时立即拨打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5762963035、15762963073、0539-8093632。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02

 

患者孙某某,男,41岁,现居住于兰山区银雀山街道,1月19日自驾从武汉回临沂途中出现干咳、发烧症状,1月23日下午到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河东)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患者徐某,女,38岁,现居住于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为患者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1月25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1月26日出现发烧症状。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临沂市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孙某某、徐某,2020年1月25日10:32分曾在河东区儒辰·掌舵东岸南门东侧公交站(沂河路北侧)等候公交车,当时有3-4人由路南步行前来等车,之后一起乘K15路公交车(车牌号:鲁Q0817R)离开,在临沂火车站下车,现紧急寻找当天公交车乘客。

 

请曾在当天乘坐该公交车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要惊慌、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居家隔离,河东区的乘客请立即拨打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兰山区的乘客请立即拨打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5762963035、15762963073、0539-8093632。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39-8198321、0539-8313657、0539-8327026。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临沭县

患者沈某某(男,39岁,系武汉来沭探亲人员,现居住在武汉市硚口区),1月20日(腊月二十六)由武汉自驾来沭探亲,1月28日(正月初四)出现呕吐、发烧情况,体温37.4℃,到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隔离,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该患者在定点县医疗机构(临沭县应急救治中心)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在临沂市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腊月二十七)上午8点左右,到临沭县蛟龙镇后石门头村其亲戚家。

1月22日(腊月二十八)上午,先后到临沭县玉山镇东盘村、临沭街道西月庄亲戚家;

中午 12 点左右到临沭县玉山镇东盘可举饭店吃饭;下午,到临沭县蛟龙镇沈后村上坟

之后,自驾车到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田路曹家王庄社区拜访朋友;

再之后,到临沭县华诚超市“肯德基”店购买食品;

然后回临沭县蛟龙镇后石门头村其亲戚家住宿。

1月23日(腊月二十九)上午7点左右,自驾车到临沭县城梧桐广场北侧的张老大烧鸡店买熟食;

之后又到向东约500米左右的卤菜店买菜。

1月26 日(正月初二)上午 6 点半左右,自驾车到临沭县蛟龙镇后石门头村亲戚家。

之后时段,均在临沭县蛟龙镇后石门头村亲戚家居住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县卫健局(0539-6239086)、县疾控中心(0539-6211098 )、县人民医院(0539-6211420)、县中医医(0539-6096565)、蛟龙镇卫生院(17662869936)、玉山镇中心卫生院(0539-6411043),并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患者有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

 

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居(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539-6266796)。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后续我们将对确诊病例公共出行轨迹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公告。

 

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02

 

患者李某某,男,40岁,居住于临沭县临沭街道,有武汉工作史。1月21日从武汉返回临沭,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腊月二十七)下午6点半,乘坐K1624次火车(湖北省武昌区-江苏省东海县)五车厢9号由武汉返回。

1月22日(腊月二十八)上午5点左右,到达东海县,

后乘坐东海至临沭的班车(车牌号苏GE6189)

上午8点左右到达临沭汽车站,后乘坐3路公交车(车牌号鲁QF3298)至玉华亭站下车,步行回家;

下午1点左右自驾车到临沭县玉山镇半里村

下午5点40分左右回到临沭县实验中学家属院家中

晚间,与同学在其家中吃饭

1月23日(腊月二十九),自驾车到临沭县玉山镇半里村

后与家人一起到江苏省赣榆县班庄镇廖沟村亲戚家中;

下午5点左右,回到临沭;

晚上,到鼎钰华居小区朋友家吃饭;

23时许,到临沭县振兴华诚超市骑士网吧上网约4小时。

1月24日(腊月三十)下午3点左右,到临沭县玉山镇半里村,住宿一晚。

1月25日(正月初一),由临沭县玉山镇半里村返回临沭县实验中学家属院家中,之后一直在家。

1月30日(正月初六)下午,李某某身感不适,到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隔离。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县卫健局(0539-6239086)、县疾控中心(0539-6211098)、县人民医院(0539-6211420)、县中医医院(0539-6096565)、玉山镇中心卫生院(0539-6411043),并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患者有关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

 

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居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539-6266796)。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后续我们将对确诊病例公共出行轨迹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公告。

 

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莒南县


 

02

 

2月4日,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患者,患者王某,男,32岁,莒南县板泉镇周家岭村人。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在莒南县活动轨迹如下:

 

1月20日下午6:26自武汉乘坐K1624列车到连云港。

1月21日上午5:36到达连云港车站。随后由其堂哥开车接回板泉镇周家岭村家中。

1月21日上午10:00自驾外出,到板泉镇政府附近的“亿尚超市”和“家有宝贝”超市分别购买玩具、可乐、面包、海苔、奶瓶、奶粉,并于11:00开车返回家中。

1月23日上午10:10-10:50自驾到十字路街道“欢疃沟集”购买气球、玩具、香蕉、春联后返回家中。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呼吁,建议1月21日10:10-10:50在板泉镇“亿尚超市”和“家有宝贝”超市购物停留的顾客以及在1月23日上午10:10-10:50到过十字路街道“欢疃沟集”购物停留的市民,看到公告后第一时间电话报所在村(社区)登记,由各村(社区)向县卫健部门报告(7212330)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反馈情况(其他时间段已排查完成)。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0539-7212330),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郯城县

患者王某某,男,34岁,现居住于郯城县马头镇,在武汉市打工,1月20日出现干咳症状,1月22日从武汉返乡,1月26日村委会通知其到定点医疗机构查体随即被隔离。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1月26日,我县王某某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王某某于1月22日从汉口乘坐火车,晚上11:21到达郯城火车站下车;

乘坐永安公司灰绿色出租车(鲁Q79SX6),到老汽车站北50米下车,车上另有2名男乘客、1名女乘客;

1月23日晚,19:30到玉带社区公路东恒源百货超市20:00左右,在开发区恒通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东南家和浴池洗淋浴。

1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从马头镇玉带社区乘坐2路公交车,到郯城县人民广场下车;

11:37在郯城县人民医院老院区门口乘坐4路公交车(鲁Q01388D),于11:45到达新县医院

12:07从县医院南门到县医院东临新力大药店购买止咳药(期间患者戴口罩,其父未戴口罩);

13:30到县医院肿瘤内科就诊;

13:47左右,与其父在县医院西门路东的“一家人水饺”就餐;

14:39,在育才中学站乘坐4路公交车(鲁Q01226D)

14:49到老党校(县六小分校区)附近下车,步行至建设路郯中商场原味饼店

15:16在家和广场对面地摊购买口罩;

15:21进入家和广场负一楼尚衣库15:27离开;

15:45到达家和超市(福隆店)二楼潮衣库男装区;

16:41到团结路安踏店

16:46在郯中路与人民路西侧公交站牌等车;

17:12打白色私家长安轿车(鲁Q0N765)于老汽车站(人民路与郯东路交汇)接女性乘客1名,在郯龙加油站接2名乘客(母女)。

请乘坐以上车辆的人员,见此公告后及时与县疾控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15725793391,2101012。

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02

 

郯城县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庞某,于2020年1月18日13:00左右,自湖北省仙桃市驾驶货车返回。

1月19日中午到达郯城,13:00左右,在泉源乡驻地庙泉线路南马头羊肉馆就餐,然后驾车回家。

1月20日12:00,赶泉源集,购买青菜、香蕉及甘蔗,用时大约1小时。

1月21日8:00,自驾私家车(鲁Q0T01M)带妻子和孩子,去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9:00到达新生儿眼科,后到发热门诊开核磁共振头部检查单。

1月22日15:00左右,一家5口自驾私家车(鲁Q0T01M)到临沂市妇幼保健院16:00左右进行核磁共振检查。

1月23日8:00左右,自驾私家车(鲁Q0T01M)带着父母、大女儿和二女儿,到郯城街道三井村参加亲戚婚礼。

14:00左右,自驾到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取检查结果。

1月25日中午,到泉源乡东五湖村父母家及亲戚长辈家拜年。

1月26日,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其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请曾在以上时段活动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同时立即拨打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5725793391,2101012),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沂南县

截至2020年1月28日24时,沂南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顾某,男,56岁,籍贯沂南县,在武汉工作,居住于山水芙蓉城,1月18日从武汉返乡,24日出现发烧症状,26日出现咳嗽症状,由定点医疗机构120救护车转运收治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2020年1月18日,患者顾某从湖北省天门市天门南站乘坐动车D5968到汉口站下车;

在汉口站换乘K1068次列车,在临沂东站下车,19日凌晨00:06到站。

1月19日凌晨,患者顾某下火车后,患者女儿和妻子开私家车将其接回界湖街道南寨村的住房(租住),到家时间凌晨2时左右。未接触其他人。

1月19日上午,患者顾某和女儿开车去山水芙蓉城看新房,

下午到县城丹阳路市场杀鸡、买鱼。当晚去父亲家吃饭。

1月20日,从南寨村的出租房搬到县城山水芙蓉城,雇佣搬家公司3人(王某父子等),还有女儿的朋友刘某(佩戴口罩)帮忙。当日患者和其二弟、三弟回老家辛集镇北左泉村上坟,上完坟在北左泉村患者堂弟家吃饭。

1月21日,好友苗某上新家来拜访

1月22日,患者分别到岸堤镇暖泉新村岩山庄3个村的舅舅家、岳父母家拜访。

1月24日,在父亲家吃年夜饭,顾某等9人参加

1月24日晚,患者于山水芙蓉城家中出现低热,体温37.0℃。患者在家中未治疗,未外出。

1月26日,测体温38℃,在家吃感冒药,体温有所下降,未外出。

1月27日下午17时左右,自测体温37.8℃,轻微咳嗽,病人女儿拨打沂南县防治新型肺炎指挥部热线电话求助,指挥部安排定点医院专用120救护车到病人家中去接。患者女儿开自家车,随救护车到沂南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未接触人群。

1月28日凌晨,患者被送到沂南县人民医院辛集分院隔离病房进行隔离治疗,总体病情稳定。

沂南县采取隔离措施

 

为有效防控疫情,我县已扩大隔离范围,目前累计追踪到接触者216人,其中第一圈密切接触者34人(含临沂1人),已全部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顾某妻子:已在沂南县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辛集镇卫生院进行隔离观察,目前精神状态较好,体温正常,生命体征稳定,继续隔离观察。

 

顾某女儿:已在沂南县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辛集镇卫生院进行隔离观察,目前精神状态较好,体温正常,生命体征稳定,继续隔离观察。

 

其他密切接触者主要分布在县城塑料厂家属院、卧龙小区、农业局家属院、团山庄、安居小区、金属公司小区、上上城、香谢丽小区,青驼镇寰宇小区,辛集镇北左泉后村,岸堤镇暖泉村、新村、岩山庄。目前已在沂南县密切接触者定点集中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

 

第二、三圈接触密切接触者182人,已全部实行管控居家隔离。接触者主要分布于:辛集镇北左泉后村,青驼镇刘河疃,岸堤镇,张庄潘家湖村,界湖镇团山庄、香谢丽小区,塑料厂小区,档案局,卧龙小区,沂南一中,莲花巷老环保局,华日小区,工业园。目前,已实施居家管控隔离。

 

请以上区域相关人员要提高防控意识,加强防控措施,严禁外来人员(车辆)入内,如有疫情相关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0539-3780186

 

请大家无特殊情况减少外出,日常勤洗手、多通风,做好防护工作。

 

沂水县

2月1日,临沂市沂水县1例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该患者1月20日18时30分左右从河东汽车站乘坐客车(鲁Q8521W)至沂水汽车站;

1月22日13时30分在沂水县道托镇余粮村路口乘坐圈里乡至沂水的客车(鲁QP0555),在沂水县商业宾馆东下车。

现提醒同乘以上车次的乘客: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立即居家隔离,不要外出,要及时用电话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登记备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沂水籍乘客请与沂水县疾控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2216157,13864971864。

 

沂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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